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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次小酒 倒了一次大霉
时间:
2016-10-17 11:11
来源:
未知
作者:
睢宁新闻网
点击:
次
10月17日,睢宁县交警大队古邳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涉嫌酒后驾驶的驾驶员王某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月9日16时22分许,王某驾驶苏cp6xx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至魏姚线1216公里处时,因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呼气检测,王某的体内酒精含量呼气结果为每百毫升31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因此,民警对王某作出上述处理。刘志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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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次小酒 倒了一次大霉
2016-10-17 11:11 睢宁新闻网
10月17日,睢宁县交警大队古邳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涉嫌酒后驾驶的驾驶员王某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月9日16时22分许,王某驾驶苏cp6xx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至魏姚线1216公里处时,因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呼气检测,王某的体内酒精含量呼气结果为每百毫升31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因此,民警对王某作出上述处理。刘志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