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好小事,查处小案”着手,着力查处“小案件”,不断创新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先后组织警力集中开展了专项行动3次,查处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指数。
进村入户,着力化解“小纠纷”。组织司法、综治办人员深入到各村(居)、农户家中,从调解影响群众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小矛盾、小纠纷入手,扎实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将影响社会和谐的“小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了邻里间的小摩擦、小纠纷、小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
强化监督,着力排除“小隐患”。将隐患排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做到隐患排查经常化、监督检查定期化、整改落实规范化。今年以来,先后开展集中安全检查6次,整改安全隐患50条,有力地堵塞了安全管理漏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韦百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