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j今天下午,我县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指出,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定6000元扶贫标准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程序和“五签字五确认”等要求,将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通过各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的经济薄弱村,将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
会议要求,对符合标准但仍未纳入的低收入人口,要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对去年已脱贫的扶贫对象,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作为返贫处理,也要纳入建档立卡,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新增、返贫人口的识别,要严格按照“两公告两比对四公示”要求开展。新增低收入人口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疗保障等各项政策。
县领导王敏、张晨出席会议。
全媒体记者 袁增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