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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今年起需“持照上岗”

时间:2019-01-16 09:06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1月15日上午,市民薛女士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她的微店营业执照,这也是自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我县颁发的又一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开设网络经营的网络经营者必须取得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目前没有登记的个体经营者可以到所在的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提供网络经营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地址即可。获得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后,电商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将更有保障,消费者对电商经营者的信任度也将会提高,同时也意味着电子商务“监管时代”正式来临。
  据了解,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电商无需再重新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工作人员也提醒,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全媒体通讯员 刘凡报道
编辑:仝泽新 责任编辑: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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