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慧松:9月1日我县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发生后我局经工作发现,有网民通过微信朋友圈和QQ群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了广大市民恐慌。后期经工作,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张某抓获。
目前,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而二人在法律的教育下,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违法嫌疑人 张某:出于好奇,向附近人打听到底是什么情况,也是采取疑问的这种态度。记者:不太了解事实?对,肯定不了解事情真实性,如果要是了解这种,也不可能向外传播。
违法嫌疑人 张某某:以后肯定不会再发了,通过这几天的思考,在没有确定信息真实情况下,不会再发了。
民警表示,公安机关会进一步发挥对网络言论的监管作用,一旦发现有人传播谣言、制造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会依据法律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慧松:在此,我们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您瞧瞧,这都是不懂法、瞎闹腾的结果。希望咱们广大市民以此为鉴,不信谣、不传谣。
周杨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