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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车”综合整治 你怎么看?

时间:2017-06-27 08:40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整治小红车,事出有因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俗称“小红车”,这些车辆上路行驶,一方面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部分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还有相当一部分电动车私自改装、自喷广告,车厢五颜六色、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社会反映强烈。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5日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对县城区电动车实施综合整治的通告》,决定对县城区电动车进行综合整治。

对此,我县交通运输、公安、城管三部门联合,集中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小红车危害大,我们来吐槽

一段时间以来,我县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明显增多,乱停乱放,违法载人营运,影响城区交通秩序。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市民 王凡

那车不安全。去年我从南京回来时坐过一次小红车,没走多久就翻车了,特别危险。从那以后,我就没坐过。现在开始禁止小红车在城区内行驶,我感觉非常好。

市民 马宏伟

小红车比较危险,而且有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容易有安全隐患。

市民 吴婷

我不敢坐小红车,我觉得小红车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开的。他没有驾驶证,万一出什么事情了,也没有保障。

市民 盛瑞祥

我平时都是自己开车出行,特别讨厌那些在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小红车,真的很危险。

市民 王鹏

他有时候乱走的话,反正影响你正常驾驶。

市民 李健

我觉得不安全,走街串巷的话挺吓人。

 

小红车事故频发

据县公安局交警部门介绍,自201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事故1516起,13人死亡,1147人受伤。小红车的驾驶人员中,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占的比例比较大,他们大多未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此也知之甚少,在行使过程中往往横冲直撞,乱停乱放,闯红灯更成为常态,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此外,小红车安全性能较差,隐患较多。电动三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车主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行驶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势必影响交通秩序及车上乘客的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法承受巨大的经济赔偿责任,致使伤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在给当事人和亲朋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小红车”违规上路,查!

对于违规上路的小红车,一旦被执法人员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查处到小红车违法违规以后,暂扣三个月;第二次要再查到的,暂扣半年。

“针对城管局的职能,针对停放在路牙石以上的、乱停乱放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我们都一并查处。希望广大群众遇到此类行为,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是88012319。”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张大军说。

县交通局副局长李军说:“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不要在城区内驾驶小红车,更不要乘坐小红车,同时也请家长不要使用小红车接送学生。”

截至目前,三家部门共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648辆,有效遏制了电动车非法载客及违规上路问题。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结束以后,我县三四轮电动车(小红车)整治办公室还将成立专门队伍进行长效治理。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电动车违法现象不反复、不反弹。

对于政府出手治理小红车,大多数市民表示赞同。然而也有部分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表示,平时使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作为代步工具。如今车子不能在城区行驶,给他们的出行带来不便。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将出台具体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特别提醒

小红车禁行区为县城主城区,即城区安康路以东,S121省道(徐宁路)以西,青年路以北,永安路以南所形成的区域。

整治车辆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及其他非法生产、改装的机动客车。

重点整治县城主城区内驾驶电动车从事客运经营、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擅闯通行禁区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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