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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解民忧 赠送锦旗表感激

时间:2017-08-29 10:48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近日,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一片喜庆的爆竹声中收到了受援人李某某夫妇送来一面写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李某某一边将锦旗送到法援工作人员的手中,一边对法援中心为他提供的援助表示由衷地感激。
  2009年12月8日,被告人吴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上停在道路左转车道上的刘某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致使坐在车上的李某某受伤,经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吴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因多次向吴某某索赔无果,2010年3月,李某某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承办人员经多方调查取证,成功为受援人李某某追索医药费、护理费等赔偿金共计近27568.07元。
  由于李某某后期二次手术仍需治疗,吴某某又以经济能力无法支撑为由拒绝支付李某某的医疗费用。
  李某某夫妇无奈之下于2017年5月11日再次至法援中心寻求帮助,承办人员许颖听闻情况之后,多次奔赴吴某某住所地通过多渠道了解其真实经济状况,收集相关证据再次起诉吴某某。最终,经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吴某某赔偿受害人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19789.46元。至此,这场长达8年的纠纷案件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
  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民生促和谐”目标,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指导群众依法维权,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扩大社会影响,积极促进我县社会发展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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