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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勿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时间:2018-01-09 10:23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近日,公安部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那么,这一通告在我县落实情况如何呢?昨天,睢宁广播电视台记者进行了走访。
  昨天,记者在天和御景小区一栋住宅楼下,看到一辆电动车放置在安全出口,长长的电线从楼上垂下正在充电。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市民为了方便,经常会将电动车停放在个人住宅或车库附近的公共区域充电。
  “目前设了四五个充点电,还有几个正在完善中。”天和御景小区物业负责人刘保卫说。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除了部分小区设置了安全充电点,一些酒店、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也就电动车的安全停放,进行了针对性的布置。
  “在这里设置了一个电瓶车安放点,主要是为了防盗、防火。”天成君澜大酒店安保经理马俊达说。
  电动车身属于易燃物,一旦发生电气故障,30秒内就会起火燃烧。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故障,极易引起大范围火灾。为此,部分酒店还在电动车安放点充电处安置了消防设施,防患于未然。
  “这里有ABC干粉灭火器,还有一个器材就是消防沙子。如果说电瓶车出现异常或起火之类的,会用这些消防器材去扑灭它。”马经理说。
  新年常听到的一句话叫岁岁平安,平安也是老百姓最基本、也是重要的愿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安放点,并在指定的地点充电。
陈猛 胡雨(实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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