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意见》(睢发〔2013〕9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帮扶工作透明、公开,经帮扶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帮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30日——9月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帮扶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8069090,地址: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东楼206(县文明办)。
刘宜付:姚集镇青年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年过七旬,妻子和儿子先天性痴呆,家中土地少,无其他收入。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杜长局:梁集镇梁圩村村民,2013年度中国好人。妻子患尿毒症、儿子脑瘫,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娄本凤: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居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患病,不能自理;儿子小儿麻痹,儿媳四肢肌肉萎缩;本人年老多病,患风湿性关节炎,一家人靠低保收入生活。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周启美:魏集镇新工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瘫痪,花费大量医药费,家庭收入靠种地。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张久如:古邳镇湖东村村民,2017年度江苏好人。身体残疾,断臂,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侯宜翠:高作镇姚绳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高度瘫痪,婆婆身体不好,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白 云:双沟镇大白村村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四肢肌肉萎缩,二级残疾,家属患重度脑梗,半身不遂。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朱向启:官山镇宋山村村民,2014年度徐州好人。本人和家属身体一直不好,长期服药。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刘海龙:梁集镇商郝村村民,2011年度睢宁好人。刘海龙见义勇为牺牲后,其母亲卧床,精神恍惚,靠服药支持,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靠父亲干农活。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周兰华:岚山镇河湾村村民,2012年度中国好人。自己孤身一人生活,除了几亩地之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低收入户。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周道军:岚山镇万庄村村民,2012年度睢宁好人。眼睛二级残疾。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苗 壮:岚山镇吴桥村村民,2015-2016年度睢宁好人。孩子先天性胆道闭锁,治病花了二十几万。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⑤。
张小桃:李集镇徐厂村村民,2012年度睢宁好人。照顾奶奶、养父、叔叔,离异后还有一个孩子,现在再婚,要抚养四个孩子,丈夫家中还有重病的母亲和父亲。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吕立桂:古邳镇吕集社区村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儿媳瘫痪在床,妻子生重病,不是低收入户。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杨小彦:王集镇杨集村,2012年度睢宁好人。养母瘫痪在床,哥哥腿脚残疾。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注:申报条件(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县级以上“身边好人”):
①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因下岗失业、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帮扶方式:
①春节、中秋期间深入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家中走访慰问,给予资金或物资救助。
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全额资助参保。
③免收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补贴水电费和通信费。
④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免费体检。
⑤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补助;直系供养亲属患有重病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补助。
⑥对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