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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城区内携犬只出户要挂犬牌

时间:2023-06-01 09:11来源:睢宁融媒体中心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记者 周杨)记者从睢宁县公安局了解到,6月1日后,公安部门将对城区及白塘河湿地公园、房湾湿地公园等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内犬只未登记、犬只外出未佩戴犬牌的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据介绍,2023年4月19日,睢宁县公安局和睢宁县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睢宁县城区办理养犬登记的通告》要求,我县在城区(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北至北外环、西至西外环)、白塘河湿地公园、房湾湿地公园等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均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以上区域犬主人应在2023年6月1日前办理犬牌登记。截至目前,我县已办理犬牌1929枚。

6月1日后,睢宁县公安局将联合城管局对我县城区进行巡查,对发现遛狗未栓绳、犬只未佩戴犬牌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养犬人处理50元至200元的处罚。未办理犬牌,公安机关将犬只送至留检场所,养犬人7日内要补办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对养犬人处400至1000元的处罚,并对犬只依法处理。

“尚未给爱犬办理犬牌的群众可以下载‘犬卫士APP’进行登记,并尽快到已授权的13个免疫点为爱犬办理犬证。”睢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卢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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