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全县“两违三乱”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规范建立民间河湖长、护河(湖)志愿者和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民间“三支队伍”进行部署。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招募民间河湖长1名,河湖资源丰富的村(社区)可招募2名;每个镇(街道)招募护河(湖)志愿者5人以上、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2-3名。民间河湖长要当好河湖环境巡查员、政策宣传员、治水联络员;护河(湖)志愿者要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和护河(湖)专项活动,增强全社会爱护河湖意识;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要监督镇村河湖长巡河履职,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向各级河长办建言献策。
副县长李曙光参加会议并就推进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赵磊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