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当按照要求
主动接受核酸检测”已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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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已由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通过。
其中第四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可以组织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个人应当按照要求主动接受核酸检测。
今年以来
全国多地出现
相关人员因不按防疫规定参加
核酸检测而被处罚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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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4月9日,德化县公安局在开展“清街、扫楼、补网”专项行动中,查获5名未按防疫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违法人员。
经查,违法嫌疑人吴某夫(男,57岁)、吴某金(女,57岁)、王某英(女,51岁)、陈某尔(男,27岁)、周某云(男,67岁)等5人未按照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的要求,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且未如实向当地社区报备,给疫情防范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周某云等5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德化县公安局依法对上述5人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德化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1日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请广大群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并严格遵守
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切莫任性妄为影响抗疫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