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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2-23 09:11来源:睢宁融媒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规划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等重点内容宣传,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司法局普法宣传科与执法监督管理科联合开展了“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长江保护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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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沈某损坏耕地的违法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时,古邳镇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把代楼村的大田地里面的土被挖走卖了。古邳镇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现场查扣作案挖掘机和运输车各一辆。经查,村民沈某为谋取个人私利,在代楼村的大田地挖了一个南北长52.5米,东西宽6米左右,深度大概有2米左右的大坑,并将挖出土方以每立方600元价格出售牟利。古邳镇综合执法局依据《睢政发(2017)61号》文件规定:“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行为。由主管部门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下的罚款。”遂对当事人沈某做出如下处罚:恢复耕地原貌和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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