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睢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 命:
张 慧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吕 超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朋银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宝玉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 莉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
(2023年8月15日睢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 命:
张 慧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吕 超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朋银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宝玉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 莉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