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严肃夏粮收购纪律、保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经营秩序,县粮食局提出在夏粮收购工作中做到“四严四不·两公开”。 “四严四不·两公开”,一是严格执行惠农政策,不得坑农害农。要求收购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正确执行标准和价格,及时向售粮者本人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违反粮食政策规定,给售粮农民“打白条”和代扣代缴其他款项。二是严密收购业务手续,不得弄虚作假。要求各收储企业如实向县局上报当天粮食入库量,相关业务人员不得伪造、销毁售粮凭证和虚报、瞒报粮食收购数量;自营粮、托市粮严格分开,不得收购“转圈粮”。三是严格管理收购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收购资金请领手续,及时结清入库粮款。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管,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粮食行政监管部门在收购中不定期进行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和入库粮食质量监督,要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收购,不给企业增加经济负担,不得接受被检企业的吃请。五是公开夏粮收购政策、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压级、不压价。六是公开优质服务措施,方便农民售粮。不故意刁难,不随意代扣粮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播发:今日睢宁网 编辑: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