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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政通〔2008〕1号
为切实做好我县“三夏”期间农机作业用油供应工作,确保夏收夏种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三夏”季节农业机械作业面积大,用油集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农机作业用油货源进行调度。目前,油料储备能够满足全县“三夏”期间农机作业的需要。
二、中石化睢宁分公司已根据夏收夏种实际需要增设便民加油点,方便农机加油;县农机局动态掌握我县境内作业农机的数量、分布,协同石油供应单位保障油料供应;各镇与中石化睢宁分公司、县农机局联合组织做好供油工作,确保农机作业用油需要。
三、为保证夏收夏种农机作业用油供应,持“农机加油卡”的农机灌桶加油时间延长10天左右。为保证夏收夏种期间农机作业用油供应有序进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停止农户散装灌桶加油,6月13日后恢复。
四、所有加油站点的农用油供应,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五、加油站主要服务对象为使用成品油的各种车辆,每车只限对标准配置的油箱加油,严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私自增加或改造油箱车辆加油。除农业用户持农用机具证照、农机优先加油卡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加油站灌桶加油外,其他车辆和非车辆用油一律不得在加油站灌桶。
六、城区和主干道沿线加油站开辟专门的农用柴油“绿色通道”,实行人、车分开加油,合理分流。车辆等候加油时,要自觉排队、遵守加油站经营秩序,不得在站内无故滞留,不得堵塞加油站及附近道路交通,服从交巡警及交通协管人员的统一管理。
七、加强农用油市场管理,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对擅自提价、短缺数量、抬级抬价等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对不遵守加油秩序,造成现场混乱,影响油料正常供应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妨碍执行公务、改装车辆倒油等扰乱农用柴油正常供应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确保农用油市场稳定有序。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睢宁县人民政府
2008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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