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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
作者:袁苏            日期:08-03-05

  本报讯  近日,睢宁县教育局分别与各中小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七项责任:1、各校要牢固树立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生存线、生死线”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各个学段的课程改革质量和效益。2、坚决杜绝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校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一旦发生校园恶性案件,对案发学校的校长将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政纪处分(民办学校将定为年检不合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3、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经费合理使用。4、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强化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做实做细做好稳控工作,坚决杜绝出现集访、越访或群众性突发事件。5、坚决执行计划生育若干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本单位计划外生育。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工作日禁酒有关规定,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7、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主管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对违反以上七项目标的,学校在评先、评奖等考评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校长不得参加先进个人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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