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县建筑安装公司老板宋辉在拿到庆安镇文化、农技农民技术培训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合同书的同时,也签订了廉政责任书。 为使建设资金高效运行,防止“豆腐渣” 工程和腐败现象的产生,该镇纪委、监察室专门制订了廉政责任书。从制订之日起,凡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包括桥、涵、路及工业集中区工程建设,必须有纪委监察人员参与招投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先签订廉政责任书后施工。责任书明确规定:所有中标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不得行贿或给予甲方单位负责人回扣、礼金等。镇纪委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违规,立即查处,采取违规警告、停止施工、清除出场等严厉措施。宋辉感慨地说:“纪检部门如此重视廉政建设,令我们感动。我们一定支持配合,按责任书的要求去做,把工程建设好。” 播发:今日睢宁网 编辑: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