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及小农水、财政扶贫、农业救灾防灾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承担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