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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作为县委、县政府城乡规划决策的咨询参谋机构——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于日前成立并开始运作,这是记者从5月22日召开的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主任袁强出席会议。
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规划、镇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及其他重要规划方案进行前期论证,为县委、县政府规划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成员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利害关系人组成。
据介绍,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规划方案必须依法公示并经县规划局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论证。县规划部门应在会议召开三天前将拟审议规划方案报送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经主任同意后,提前一天将规划方案分送应参会人员。县政府办、规划局根据主任意见组织召开会议,非常任委员由县规划局从评委库中随机选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简单多数票决制,须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或根据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方案,由县规划局公示,公示期满后,县规划局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在当日举行的会议上,县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梁集镇总体规划,官山镇总体规划,官山镇汤集村村庄建设规划,县气象局规划设计方案,城区水冲公厕设计效果图,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搬迁选址,县卫生局急救医疗站选址,城北中学新建教学实验楼选址,县交通局航道管理站原址扩建办公楼,2002年—6号出让地块(县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调整规划出让条件等17个规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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