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2 、编制睢宁县城镇总体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论证、审批和报批有关规划,城镇建设法定图则的编制和管理。
3 、负责自然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胜和本县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及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4 、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和镇、村总体规划的编制论证和报批。
5 、对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设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验线、竣工验收工作。
7 、负责对城镇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
8 、负责县城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的规划测绘工作。
9 、负责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及县镇道路沿线建设的审批和管理。
10 、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
11 、负责全县建筑设计工作。
12 、参与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
13 、参与城镇发展战略、城镇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计划的制定。
14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县规划局行政编制 10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 1名。
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 1名,副局长 4名;内设机构正副科长 5名
领导分工
副局长 朱怀伟:分管村镇规划科、秘书科工作。
联系电话: 13952251123 电子邮箱: snghj@126.com
秘书科工作职责
1 、搞好政务、事务服务,做好协调左右、联系内外、信息传递、政策研究和办文、办会、办信及内部事务的各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 、做好秘书事务、文电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撰写文稿、公文制发、文件收发传阅及会务工作。
3 、负责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重要事务的催办、督办工作。
4 、收办、转办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5 、负责考勤、环境卫生及车辆管理工作。
6 、负责组织、人事、工资、职称评定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7 、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各项业务经费的转拨。
8 、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