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的水平如何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居住安全、提供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今年2月份起,我县出台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开始实施,为让广大小区居民更好的了解此项机制,本报记者采访了县房管局负责人,对“三位一体”机制进行了解读。
《今日睢宁》:我们该如何理解“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意义如何体现?
房管局:“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是指在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原则和工作制度三方协作,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联合工作组,以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为基础,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服务小区为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小区的物业管理,统一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发挥各自优势,互为补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高效率地完成小区物业管理具体事务和社区公共事务,促进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共同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
目前,我县有物业服务企业20余家,实施物业管理小区达30余个,物业管理建筑面积达到120余万平方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互为一体、互相促进的物业管理机制是构建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是化解当前物业管理小区矛盾和纠纷的需要,是调动三方力量共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和社区工作的需要,也是提高广大业主的生活质量的需要。
《今日睢宁》:我县推行“三位一体”机制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房管局:2010年,在规模小区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机制;到2011年,在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机制。
《今日睢宁》:“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是怎样的?
房管局:睢城镇、各有关园区是推行“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关系的协调。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做好社区建设与管理、计划生育、征兵、综合治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出的执行机构,主要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协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做好业主服务工作,配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睢城镇、各有关园区负责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要建立并完善定期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事关小区整体事务的问题制订统一的工作措施。重大问题三方共同研究,重要工作三方共同行动,工作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支持。要建立规范的议事决策、执行和监督程序,明确各自的职责,共同制定小区有关宣传、教育、治安、绿化、保洁、文化、体育、娱乐、消防等各项服务和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处理事关小区和谐与稳定的事务。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开发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与纠纷,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参与协调,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管理,社区居委会要协助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睢城镇、各有关园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房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社区居委会和业主代表选聘过渡期的物业服务企业。待业主大会成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