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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答记者问
作者:            日期:11-12-23
    《今日睢宁》:什么是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 (以下简称县房管局):《睢宁县县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说明,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且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和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普通住房。其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每个最低收入家庭只能享受一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今日睢宁》:今年,我县廉租住房的建设情况如何?
    县房管局:今年建设的廉租住房位于睢河南路西侧、璀璨光雕对过的花园二期安置小区B区。我县9月26日开始廉租住房的建设,12月6日100套廉租住房完成主体封顶,这中间仅仅用了66天。目前,廉租住房正在进行混凝土主体砌筑作业。
    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副县长毛孝泉亲自调度、亲临调度现场,随时协调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局已经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收购协议,前期已经拨付了300万元的收购款。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仅增加了工人,还使用了三套模板进行建设,同时提高了混凝土的等级。
    这100套廉租住房建成后,政府将全面回购,并组织人员进行装修,力争2012年下半年配租到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今日睢宁》: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对廉租住房的享受者又是如何管理的?
    县房管局: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又县物价局会同县房管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年审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如实向县房管局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由县房管局会同县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等进行及时调整。
    同时,县房管局还建立了廉租住房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廉租住房统计报表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今日睢宁》: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具备哪些条件?
    县房管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县城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持有合法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低保待遇;3.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4.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这里有点需要说明的是,家庭成员中未共同居住或者已入住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的,不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以内。

    《今日睢宁》: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县房管局:申请家庭应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书面申请报告;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3.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4.家庭成员现有住房证明(现有房租赁证、房产证或无房证明);5.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6.烈属、孤老、残疾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今日睢宁》:要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可以到什么地方办理申请手续?
    县房管局:目前,县城区有两个窗口可以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要求。一是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房管窗口,一是位于红旗桥南、阳光家园楼下的住房保障服务窗口。两个窗口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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