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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始啦
作者:张静            日期:09-11-17

  本网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获悉:一年一度的慢性病鉴定工作开始了,凡是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果患有规定范围内的15种慢性病,可报名参加鉴定,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慢性病补助;原来已享受慢性病补助,后来又增加新的慢性病的,也可以再申请增加病种,进一步享受慢性病补助。

  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慢性病鉴定工作分为报名、鉴定和享受三个阶段,经过鉴定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可享受一定数额的慢性病补助待遇,其中符合一种的可享受600元的门诊补助,符合两种的可享受800元的门诊补助,符合三种及以上的享受1000元的门诊补助。目前,我县已有4700多人享受此待遇。

  据了解,今年的慢性病鉴定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至22日。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持医疗证件、一张照片及210元鉴定费,按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医保服务大厅进行报名登记,然后参加慢性病鉴定。

    播发:今日睢宁网  编辑:甘娜子

>>>相关链接

  可享受补助的15种慢性病

    1. 高血压病(Ⅱ、Ⅲ期)
    2. 冠心病有心肌梗塞史者(由高血压病引发的只算一种)
    3. 糖尿病(合并感染、心、脑、眼、肾等病变之一或多项者)
    4. 脑中风(脑血栓形成、脑梗塞、脑出血等)恢复期
    5. 慢性活动性肝炎并肝硬化
    6.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7. 风湿性心脏病
    8. 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关节畸形及功能障碍者
    9. 无菌性股骨头坏死
    1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1. 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
    12. 帕金森氏综合症
    13. 系统性红斑狼疮
    14. 前列腺肥大(既往就诊病史达到二、三度或中叶较大影响排尿)
    15.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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