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的陈占邦是青海省湟源县大华镇三条沟村的村民,当年因为生了两个女儿,家里没有继承“香火”的儿子,老两口在村里抬不起头来。可现如今,由于是双女户,陈占邦和老伴享受到了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每个月他和老伴也能像城里人一样领到100元的生活补助。用陈占邦的话来说:“没想到国家现在还为我们双女户解决了养老问题,这真是‘养儿是名声,养女是福气’。”
为何农村超生较多,贫困地区更是超生不断?除了管理和观念因素外,关键是没有养老保障。农民老了以后,甭说种地、养猪了,就是提一桶水、做一顿饭都没有力气了!所以农民生儿子为养老。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组织实施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2006年上半年,奖励扶助制度评估课题组对试点工作的调研评估表明,奖励扶助制度在试点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课题组在甘肃和山西等地调研时了解到,当初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如今已步入晚年,近80%的家庭处于经济不宽裕的状态,95%的老人生活有困难。
在与领取奖励扶助金的老人座谈时,他们了解到,80%的奖励扶助金用于老人的日常生活和看病买药,其家庭经济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缓解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奖励扶助制度的推行,使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执行计划生育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促进了农村婚育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育龄群众表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例如,自 2004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有20.4万对农村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是过去24年领证总数的1.47倍。
自2007年起,这一受到农民欢迎的制度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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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之所以进展顺利,不仅因为政策本身具有鲜明的特点,而且独创了“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规范的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制度运行成本,较好地克服了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和“ 暗箱操作”。
“四权分离”为:受奖励资格确认,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执行个人申报、村民评议、入户调查、逐级审核、三榜公示、确认回访的程序;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实行专项支付、专账管理、资金封闭运行;资金发放,由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负责,以储蓄卡或邮政汇款等形式把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社会监督,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社区和中介组织配合,实施全过程监督。(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