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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述职述廉 推行契约化管理 着力打造人口安全的新支点 |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加强领导为保障,宣传教育为导向,优质服务为基础,落实法规为关键,专项治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机制,尤其是计划生育契约化管理的推行和村级勤廉双述制度的推广,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主要做法是:
一、推行计划生育契约化管理,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推动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县把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作为农村计划生育的突破口,放大利益导向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探索经济欠发达、群众生育愿望比较强烈、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地区的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的新模式,在试点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和提高,逐步形成了计划生育契约化管理的操作实施办法,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所谓计划生育契约化管理机制,是指镇级人民政府与农村一孩户父母和无孩户夫妇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契约》。将契约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条文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以镇级人民政府兑现奖励扶助措施为条件使一孩户父母作出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无孩户夫妇及依法批准照顾生育二胎的夫妇不选择性别生育的承诺。计划生育契约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由镇政府与农村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和无孩户签订契约,镇政府向签约家庭一次性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并提供若干项目的优惠和保障条件;签约家庭必须严格遵守契约规定,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承诺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且不选择性别生育,契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计划生育契约管理的内容明确了镇级人民政府向签约群众提供的奖励优惠条件,签约群众履行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即由镇级政府向主动签订契约的独生女父母提供一次性奖励金;符合照顾再生育一孩条件并领取《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自愿放弃生育的,在享受法定奖励金的基础之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为独生女本人及其父母办理每人每年10元农村医疗保险;自独生女父母年满45周岁起至49周岁止,每人每月各领取50元奖励扶助金;50周岁后按江苏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再加10元奖励扶助金;每年为独生女及其父母进行免费体格健康检查1次;优先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社会救助基金;优先帮助独生女就业;并同时享受省、市、县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此同时,签署契约的独生女父母承诺不再生育第二胎子女,并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如果独生女父母不按要求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其正在享受的优惠待遇将中止;如违反承诺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将向镇政府支付已领取奖励金两倍的违约金。新婚及无孩夫妇选择性别生育的,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并对奖励金的来源、发放和管理等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奖励金由县、镇两级财政负担,以镇级财政投入为主,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奖励金由镇财政部门委托农村信用社的网点发放,实行专账专户,发放到户到人。独生女家庭一家三口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镇政府统一办理;各镇的计生管理人员应在每年年初做好奖励对象户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审核工作,确认奖励对象统计数据,由镇财政所做好资金预算,确保奖励金按时发放到户到人。为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此项工作中坚持集中有限财力解决焦点问题,把契约对象首先定位在农村独女户家庭,农村独女户父母是农村中生育欲望相对强烈的群体,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有效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缓解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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