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防止林业危险性病虫和有害生物传播,促进经济、生态、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以及《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病、虫、鼠、杂草等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木材、竹材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森林植物的危害(以下称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和除治。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2、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
3、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
4、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5000亩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300亩以上的;或一个镇、场(所)域内500亩以上森林、林木受害的;
5、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或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
3、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届时由县人民政府成立睢宁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重、特大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应急决策指挥。各镇政府应将其纳入防灾减灾计划,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制度,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有林场(所)也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一)应急指挥部体系
1、指挥部成员
指挥长:县长(或上级指定的领导)
成 员:县林业、财政、交通、水利、城管、公安、气象等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协调、解决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镇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林牧渔业局。负责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办公室内设技术组、防治组、物资保障组,其职责:
技术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病虫防治检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方案、防治效果调查、认定,实施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收集、上报防治信息。
防治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林业、救灾、公安、交通、水利、邮政、运输、通信等部门组成。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防治单位开展防治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汇报防治情况。
物资保障组:由林业、交通、水利、救灾、财政、供销等部门组成,负责各项防治设备、药品和器具的统一调配。
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小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协调和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和防治单位按技术方案进行防治,防止灾害蔓延传播。
(二)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职责
县林业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和综合防治指导工作。
国有林场(所)负责其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交通、城管、水利等部门负责其管理的森林、林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林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