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苹果生产园地选择与规划、栽植、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和果实采收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苹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41—2001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NY/T 496—2002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013 无公害食品 苹果产地环境条件
3 园地选择与规划
3.1 园地选择
无公害苹果园地的环境条件应符合NY 5013的规定,其他按NY/T 441—2001中3.1规定执行。
3.2 园地规划
按NY/T 441—2001中3.2规定执行。
4 品种和砧木选择
按NY/T 441—2001的第4章规定执行。
5 栽植
按NY/T 441—2001的5.1~5.6执行。
6 土肥水管理
6.1 土壤管理
6.1.1 深翻改土
分为扩穴深翻和全国深翻,每年秋季果实采收后结合秋施基肥进行。扩穴深翻为在定植穴(沟)外挖环状沟或放射状沟,沟宽60cm~80cm,深40cm~60cm。全国深翻为将栽植穴外的土壤全部深翻,深度30cm~40cm。
6.1.2 覆草和埋草
覆草在春季施肥、灌水后进行。覆盖材料可以用麦秸、麦糠、玉米秸、稻草等。把覆盖物覆盖在树冠下,厚度15cm~20cm,上面压少量土,连覆3年~4年后浅翻一次,浅翻结合秋施基肥进行,面积不超过树盘的四分之一。也可结合深翻开大沟埋草,提高土壤肥力和蓄水肥力。
6.1.3 种植绿肥和行间生草
按NY/T 441—2001的6.1.2规定执行。
6.1.4 中耕
清耕制果园生长季降雨或灌水后,及时中耕松土,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或用除草剂除草。中耕深度5cm~10cm,以利调温保墒。
6.2 施肥
6.2.1 施肥原则
按照NY/T 496—2002规定的标准执行。所施用的肥料应为农业行政主管登记的肥料或免于登记的肥料,限制使用含氯化肥。
6.2.2 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6.2.2.1 有机肥料
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杆肥、泥炭肥、饼肥、腐殖酸类肥、人畜废弃物加工而成的肥料等。
6.2.2.2 微生物肥料
包括微生物制剂和微生物处理肥料等。
6.2.2.3 化肥
包括氮肥、磷肥、钾肥、硫肥、钙肥、镁肥及复合(混)肥等。
6.2.2.4 叶面肥
包括大量元素类、微量元素类、氨基酸类、腐殖酸类肥料等。
6.2.3 施肥方法和数量
6.2.3.1 基肥
秋季果实采收后施入,以农家肥为主,混加少量铵态氮肥或尿素化肥。施肥量按每生产1kg苹果施1.5kg~2.0kg优质农家肥计算。施用方法以沟施为主,施肥部位在树冠投影范围内。挖放射状沟(在树冠下距树干80cm~100cm开始向外挖至树冠外缘)或在树冠外围挖环状沟,沟深60cm~80cm,施基肥后灌足水。
6.2.3.2 追肥
6.2.3.2.1 土壤追肥
每年三次。第一次在萌芽前后,以氮肥为主;第二次在花芽分化及果实膨大期,以磷钾肥为主,氮磷钾混合使用;第三次在果实生长后期,以钾肥为主。施肥量以当地的土壤供肥能力和目标产量确定。结果树一般每生产100kg苹果需追施氮1.0kg、磷(P2O5)0.5、钾(K2O)1.0kg计算。施肥方法是树冠下开沟,沟深15cm~20cm,追肥后及时灌水。最后一次追肥在距果实采收期30天以前进行。
6.2.3.2.2 叶面喷肥
全年4次~5次,一般生长前期2次,以氮肥为主;后期2次~3次,以磷、钾肥为主,可补施果树生长发育所需的微量元素。常用肥料浓度:尿素0.3%~0.5%,磷酸二氢钾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