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表所列含量限值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或≤5cmol/kg,含量限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4、试验方法
4.1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4.1.1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按GB/T15432的规定执行
4.1.2 二氧化硫的测定 按GB/T15262的规定执行。
4.1.3 氟化物的测定 按GB/T15434的规定执行。
4.2 灌溉水质量指标
4.2.1 pH值的测定 按GB/T6920的规定执行。
4.2.2 总汞的测定 按GB/T7468的规定执行。
4.2.3 总砷的测定 按GB/T7485的规定执行。
4.2.4 铅、镉的测定 按GB/T7475的规定执行。
4.3 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4.3.1 总汞的测定 按GB/T17136的规定执行。
4.3.2 总砷的测定 按GB/T17134的规定执行。
4.3.3 铅、镉的测定 按GB/T17141的规定执行。
4.3.4 总铬的测定 按GB/T13137的规定执行。
4.3.5 铜的测定 按GB/T17138的规定执行。
5、采样方法
5.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NY/T397的规定执行。
5.2 灌溉水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NY/396的规定执行。
5.3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方式按NY/T395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