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渔业局是县政府主管林业、果树、畜牧、水产业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林果牧渔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有关林果牧渔生产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贯彻实施;承担主管行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林果牧渔业结构、布局的调整;负责林果牧渔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林果牧渔商品基地建设和主管行业标准化建设以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报全县林果牧渔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丰收计划项目及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林果牧渔科研成果进行鉴定、验收及本系统科技干部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管理。
四、负责林业区划、林业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营林规划、林业法规宣传、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和林政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和木材的流通管理;征收育林基金;指导林特产品的贮藏、加工和综合利用及归口林产品的经营管理。
五、负责管理全县渔业资源,指导渔业资源增值和合理利用,负责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征收,协调处理跨镇水域渔业开发利用中的矛盾,行使渔业行政执法和渔政监督管理权,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渔业生产秩序和保护生产者合法权益,负责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六、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劳动工资、人事和业务管理;承担全县林牧渔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果牧渔等场圃的经营管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林牧渔业系统外事接待工作搞好本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
八、参与制订主管产业的产品技术标准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林果种苗(子)、种畜禽、兽药、渔药生产;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管理畜病和鱼病的防治;负责全县林果牧的检疫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绿化造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本地区国土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落实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并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本地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研究总结绿化造林及林业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