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图片浏览功能需脚本支持,但您的浏览器已经设置了禁止脚本运行。请您在浏览器设置中调整有关安全选项。
 
    首 页 | 走进睢宁 | 部门概况 | 政务公开 | 招商动态 | 招商环境 | 机构设置 | 招商程序 | 政策法规 | 驻外机构 | 联系我们
 在线直播 ................. more
  机构设置 ............... more
  驻外机构............... more
  办事指南............... more
关于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
作者:            日期:08-05-19
各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公司),县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营造更加优越的投资环境,鼓励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兴业,加快推进“突破睢宁”战略步伐,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土地费用

  对符合我县土地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地方政府在保证农民应得利益的前提下,可为项目建设提供土地:

  1、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每亩收取土地费用4万元。
 
  2、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每亩收取土地费用3万元。
 
  3、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项目,每亩收取土地费用2万元。
 
  4、固定资产投入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特殊政策。


  5、固定资产投入在500万元以下的,土地出让价格为土地出让基准价格。凡已享受优惠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内转让的,按原优惠比例以现行价补足各项税费。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

  1、经营期10年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和高效规模设施农业项目(下同),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2000万元的,自经营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两奖两减半”(下同),即:前2年所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该企业,后2年减半奖励。
 
  2、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5000万元的,自经营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奖三减半”。
 
  3、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1亿元的,自经营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四奖四减半”。
 
  4、固定资产投入在1亿元以上的,自经营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五奖五减半”。

 
  5、投资兴建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在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两奖三减半”优惠期满后,我县另外再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奖三减半”。

  第三条  增值税

  1、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自经营之日起,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两奖三减半”,即:前2年所征企业产品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给该企业,后3年减半奖励(下同)。

  2、固定资产投入不足500万元的新注册企业,按其增值税入库税额予以奖励:

  (1)年增值税入库税额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奖三减半”。

  (2)年增值税入库税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2000万元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四奖四减半”。

  (3)年增值税入库税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3000万元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五奖五减半”。

  (4)年增值税入库税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10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第四条  其它税种

  1、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投资人和外来高层管理人员5年内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

  2、营业税。新上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项目,自经营之日起,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50%奖励给企业。

  3、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3年内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年内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第五条  规费减免

  1、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高效规模设
9 7 3 1 2 4 8 :
 
网址:www.jrsncn.com 制作单位:睢宁县新闻中心 电话:88308808 传真:88331155 Email:jssnb@126.com
------  苏ICP备06055476号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