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洁承诺
1、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2、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
4、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
5、不跑官要官,且对跑官要官的行为要坚决拒绝。
6、不参与赌博。
7、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部门基建工程、物资、设备购置招标采购工作。
9、不设立小金库,账外账,不搞各种形式的开单提成。
10、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1、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监督电话:纪委(行风办)0516-88307717
(二)工作规范(办事纪律)
1、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各项决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思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及相关知识,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竭诚为基层和管理相对人服务。
2、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行政,明辨是非,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忠于职守,坚守岗位,雷厉风行,勤奋工作,勇于开拓,作风严谨,甘于奉献,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讲求实效。
4、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不办个人私事。无公事不在处室间闲聊。
5、作风正派,光明正大,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讲纪律、讲团结、讲文明、讲正气。
6、仪表大方朴素,服务热情周到。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开过分玩笑。工作时间不准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上班时间不打私人电话。工作日午间和值班期间不喝酒。
7、树立全局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补台不拆台,多理解,少误解。增强凝聚力,形成一盘棋。
8、清政廉洁,严于律己,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搞特殊化,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吃拿卡要。
9、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保密制度,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10、增强消防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三)违诺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制度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告诫、诫免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
1、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2、没有向办事人告知经办部门、联系方式的;
3、不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的;
4、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多次出现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或违规违章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
6、违反规定,对办事人未实行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的;或故意不告知,导致办事人多次性往返的;
7、违反服务承诺和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8、违反《限时办结制度》,办事拖、压、卡,或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未办结的;
9、承办过程中,对申办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