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睢宁交警又查处多起
“三小车辆”违规骑行案件
案例一
查处时间:8月8日。查处地点:青年路与天虹大道。违法人姓名:王跃刚,32032419******0314。住址:睢宁县睢城街道樱花社区。
案例二
查扣时间:8月8日,违法人:龙月兰,32032419******1026。住址:梁集镇戚姬村。查处地点:从永安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文学与永安路口被查扣。
案例三
查扣时间:8月10日,违法人:朱明芳,32032419******4968,户籍地:桃园镇先锋社区。在元府路与中山路路口被查获。
案例四
查处时间:8月9日 。违法人:王成金,32032419******6814。户籍:梁集李庄村姚庄组,现住八里小区,去八里超市到徐淮钢铁路路口查获。
案例五
时间:8月9日。违法人:董立书,32032419******0959 ,户籍:八里郭一村,现住八里郭一村,去鲍河到徐淮钢铁路路口查获。
案例六
时间:8月9号,违法人:刘光武,32032419******0015。户籍:睢宁毛一村,现住毛一村,从王林到新城街樱花路口查获。
一定要看仔细了!
1、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禁行):具体由县残联牵头对残疾人进行审核办证,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车辆审核登记;
3、运输货物的电(机)动三轮车,在辖区交警中队办理禁区通行证后,可以在禁行区域21:00至次日7:00内通行,但不得使用拼改装的车辆,不得私自加装车篷,不得私自加长加宽车身,不得擅自加大电机功率等。辖区交警中队应总量控制,逐步淘汰。
“三小车辆”整治咨询电话
群众对于“三小车辆”整治活动存在疑问的,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对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回复。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出行
不符合标准的“三小车辆”
编辑丨葡萄
审校丨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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