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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睢宁县委员会界别活动办法

时间:2017-06-22 13:26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界别活动要,以政协章程为依据,充分发挥政协的界别特色和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高水平建设“强富美高”新睢宁贡献力量。
  第三条  县政协委员按界别编成小组。各界别(委员联系小组,下同)明确两至三名委员为活动召集人。几个界别联合开展活动时,每个界别各有一名委员担任召集人。
召集人的职责是:
  (一)根据县政协的工作部署和本界别的特点,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全体会议期间,负责组织本界别委员进行讨论;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负责召集本界别委员活动。界别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其中全体委员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加强与本界别委员和相关专委会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和反映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县政协重要工作。
  (四)列席县政协召开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联席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了解情况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县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组织界别联组讨论。联组讨论可以由同一界别的委员小组合并进行,也可以由不同界别的委员小组联合进行。委员小组和界别联组进行讨论时,可邀请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安排大会发言时,各界别可以本界别名义提交大会发言材料,申请大会发言。
  第六条  县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各界别可以单独组织活动,也可以邀请其他界别的委员一起活动;委员人数少的界别,可由工作性质相近的几个界别联合开展活动。
  第七条  各界别要制定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创新思维方式,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成效。要及时向县政协提供活动形成的计划、总结、图片、电子档案等材料,并与政协内部刊物、县政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对接,留下活动的记录和报道。每年底,县政协将对各界别开展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评比与表彰。
  第八条  界别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委员开展学习,传达县政协常委会议精神,通报县政协重要工作。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本界别重点关注的重要问题,以及县政协常委会决策的重大活动,开展专题调研、界别视察、专题民主监督、座谈讨论,提出本界别提案,向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交本界别大会发言材料,报送本界别社情民意。
  (三)组织委员联谊活动。
  第九条  各界别的活动,由县政协办公室、相关专委会负责联系、协助和推动。具体分工是:
  中共界、工商联界的活动,由县政协提案委负责联系、协助和推动。
  工青妇界、侨台界、民族宗教界、特邀界的活动,由县政协海外联络与法制委员会负责联系、协助和推进。
  教育界、医药卫生界、文广新体界的活动,由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负责联系、协助和推进。
  科学技术技界、农业和农村界、经济界的活动,由县政协经济科技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负责联系、协助和推进。
  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无党派代表人士界的活动,由县政协文史资料与学习宣传委员会负责联系、协助和推动。
  第十条  各界别要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开展相互之间的协作,进行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十一条  政协委员要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的广泛联系,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反映民意,踊跃参加界别委员活动。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主席、副主席分工联系界别制度。县政协主席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界别活动工作。
  第十三条 加强对界别活动的宣传工作。界别必须与《睢宁政协》杂志、县政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对接,对界别活动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委员在新闻媒体上参与访谈,发表意见和建议。在《睢宁政协》杂志、县政协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选择重要话题,发动各界别委员进行讨论和交流。
  第十四条  设立“界别委员之家”,作为本界别举行会议、活动、联谊等相对固定地点。
  第十五条  县政协办公室要为开展界别活动、发挥界别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通过专委会收集、汇总各界别活动资料,建立界别活动激励机制,依据成果予以适当经费补助和奖励。
  第十六条  举办委员活动日。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节日,通过报告会、联谊会、通报会、咨询服务、参观考察,不定期举办委员会活动日。要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提高活动质量。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此前凡涉及界别活动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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