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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起“营改增”试点实施

时间:2016-05-06 11:52来源:未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从5月1日起,我县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江苏兴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出了我县第一张增值税发票,这也意味着我县一种新税制的开启。据介绍,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据税务部门介绍,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就是,增值税可以抵扣,而营业税不能。增值税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上游企业缴的税到了下游企业可进行抵扣;而营业税则是“道道征收”,上下游企业各缴各的,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减税力度更大。建筑业“营改增”后,既可以消除重复征税问题,减轻建筑企业税负,又能统筹协调货物销售和劳务输出领域的税收负担,解决建筑企业内部税负不公问题,还可以规范建材市场供应,促进建筑企业的转型发展。
      此外,为了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相关业务,顺利、平稳地实现税制转换,税务部门向全县“营改增”纳税人告知,5月15日之前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之前,纳税人需要根据国税部分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关于发票领用方面,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5月1日以前,如果纳税人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纳税人想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是,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www.chinatax.gov.cn)阅读相关政策,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袁增德 武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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