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检源行”党建特色新模式
制度共建,检源共融。成立“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领导小组,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会签《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日常联络、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业支持、联合办案“六项机制”,确保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中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相互学习,共同提升。依托“自然资源大讲堂”“昭义讲堂”学习交流平台,增设自然资源课堂案例研讨、勘验取证等实训内容,双方业务骨干从“幕后”办案走向“台前”授课,将办案中经验转化为专门课程,以实战案例交流促业务提升。
挂职交流,互助共赢。设驻检办公室,2名检察官驻点协同办案,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名支部副书记、1名副大队长受聘为检察官助理,共同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证据审查、检验鉴定等专业难题,双方就办案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讨、交流,取得“双赢”效果。
共促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察院形成“联合监管、共同督察”新机制,进一步压实“1+18+400”县镇村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根据耕地保护职能职责,对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线索的镇、街道,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督办和通报约谈的基础上,县人民检察院也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共同督促属地政府严格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共享执法智能监管数据。自然资源“慧眼守土”执法智能监管平台数据接入检察院“公益云”平台,畅通检察院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获取渠道,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管。强化违法线索信息共同监管,双方分别安排专人对平台信息进行监督、梳理、甄别,对违法线索及时沟通、实时定位、同步记录,为后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提供证据支持。
共办耕地损坏典型案件。以联合办理损坏耕地典型案例,形成耕地保护新合力。在办理某镇王某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公益诉讼一案中,双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数次沟通交流,不断明确取证方向,细化取证范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配合开展耕地损坏鉴定,为案件扎牢违法犯罪行为证据锁链,对被破坏的耕地制定复垦方案,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倒推行为人按要求主动修复到位,达到既惩治了不法行为又修复了受损耕地的双重效果。
破解执法难题。协同开展“非法占用耕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坚持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执分离”执行难题。针对2017年以来没有强制执行完毕的25件案件,共同组建公益诉讼小分队,奔赴案件所在地实地研商,厘清责任主体为属地镇政府,向6个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7份,涉及案件全部整改到位。清除历史欠账。县检察院主动督促、帮助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整改1228宗位列全市第一,徐州市政府规范用地“双零”行动整改比例100%,省政府“清零”行动整改销号比例超45%。
形成有力震慑。自共建以来,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的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律查到位”,通过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以案说法宣传教育,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耕地保护共识,形成耕地保护责任再提升、再压实、再震慑的有效局面。
睢宁县将自觉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要求,不断丰富“检源行”党建联盟内涵,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自然资源管理成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作者:张扬(中国江苏网) 边婧 王沫(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图: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供图: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