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近年来,我县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与日俱增,违法载人营运现象也越演越烈,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事故1516起,13人死亡,1147人受伤。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而且部分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也给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造成了混乱。同时,相当一部分电动车私自改装、自喷广告,车厢五颜六色、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十分强烈。
根据县政府《睢宁县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设立了电动车禁行区域,范围是老104国道以东、S121省道(徐宁路)以西、青年路以北、中央大街以南所形成的环状范围区域,凡是从事非法营运或者无牌无证的电动车,不得进入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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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立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