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16时许,睢宁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八一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行迹有些可疑,遂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名男子满身酒气,说话支支吾吾,一会说自己姓龙、一会说姓黄,就是不肯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亦为无牌车辆。
于是民警决定将其带回警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过一番思想工作,该名男子最终交待自己真实身份。原来该名男子姓闫,山东菏泽人(原籍河北邯郸)。经过网上比对,民警发现该男子除了姓闫之外,还是一名网上逃犯。
经查,2013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闫某以虚假的营业执照和虚假的结婚证,以张力、黄建波等虚假身份先后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某信用社骗取贷款,造成该信用社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此外,这次闫某还涉嫌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直到被查处时,闫某还心存侥幸称自己要不是喝酒开车就不会被查到。孰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闫某最终还是没能逃脱睢宁警方的法眼。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睢宁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志胜 刘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