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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 被罚两千二
时间:
2017-04-17 15:36
来源:
未知
作者:
睢宁新闻网
点击:
次
2017年4月13日下午13时许,县交警大队凌城中队民警巡逻至121省道235km处时,对55岁的陈某某驾驶的苏nU5787两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其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且少量饮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罚款2200元,由于其饮酒含量较低,免于行政拘留,但摩托车将被强制报废。
刘志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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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 被罚两千二
2017-04-17 15:36 睢宁新闻网
2017年4月13日下午13时许,县交警大队凌城中队民警巡逻至121省道235km处时,对55岁的陈某某驾驶的苏nU5787两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其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且少量饮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罚款2200元,由于其饮酒含量较低,免于行政拘留,但摩托车将被强制报废。
刘志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