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睢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 命:
陈云福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
李亚林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宝玉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庭长;
武 震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庭长;
倪泗娟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人民法庭庭长;
张 刚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彦军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 炜同志为睢宁县人民法院凌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 去:
陈云福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亚林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梁 爽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宝玉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武 震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倪泗娟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刚同志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