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专题视频培训会召开。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业务分管负责人、合法性审核负责人,县政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在睢宁分会场收听收看。
据了解,新制定的《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了发文数量和事项,并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
记者 赵磊
9月16日上午,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专题视频培训会召开。全县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业务分管负责人、合法性审核负责人,县政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在睢宁分会场收听收看。
据了解,新制定的《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了发文数量和事项,并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
记者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