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人民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提案...
(2017年2月28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建立优质科学规范的政协委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徐州市委员会委员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县政协工作实际,特...
(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界别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为突出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和作用,提高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召集人的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责任感,热心政协事业,在政协履行职能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
(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人民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提案...
(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与常委、委员和常委与委员之间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工作高效开展,特制定县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常委、委员和常委联系委员的工...
(2017年4月1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增强委员视察效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徐州市委员会视察工作规定》,结合睢...
(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结合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政协睢...
(2017年5月19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政协睢宁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2017年4月1日政协睢宁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主席、副主席和各界别的联系,充分发挥政协界别特色和优势,调动各界别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联系几个界别。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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