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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以法之名,守护“不能忘却的记忆”

时间:2023-12-13 16:20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睢宁新闻网 点击:

在南京市浦口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生代表身着校服参加宣讲活动。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鲁舒婷 摄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公众宣讲活动在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茅山村高岗自然村的清华大学乡村振兴(高淳)工作站内进行。 街道供图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公众宣讲活动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进行。 受访者供图

40余名市民伫立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五台山丛葬地,认真聆听宣讲。 五台山社区供图

□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集体采写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从记忆到共识,从共识到行动,公祭成为一种行动,一种宣誓,一种制度。2018年12月13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门保障国家公祭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促进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方面,填补了我国的立法空白。

今年是《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五年,近期,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共同主办2023年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条例》公众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律师团前往南京11个市辖区和江北新区的12处包括丛葬地、社区、法治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在内的场地进行宣讲。和去年相比,今年的宣讲覆盖面更广,从1个区扩展到全市,场地类型也各不相同,受众群体类型更多元。

A“勿忘国耻,扛起自己肩头的使命”

地点:高淳区漆桥街道茅山村高岗自然村

“《条例》因何而来?”“制定《条例》有什么意义?”……12月3日上午,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茅山村高岗自然村美如画卷、游客如织,在村里的清华大学乡村振兴(高淳)工作站内,一场生动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公众宣讲活动正在举行。

活动现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的张文璐律师给大家详细讲解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内容组成和实施意义,详细讲解在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市民们在工作和生活上有哪些注意事项。来自漆桥街道宣传办、司法所的部分工作人员,漆桥街道村委会委员、党员群众代表等6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冬日阳光透过窗户洒下斑驳光影,众人神情肃穆,全神贯注听讲。漆桥街道中心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赵文宾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听专家讲解《条例》知识,让他对《条例》有了更深入了解。作为一名村委会工作人员,他将在村里多组织此类活动,努力把学习到的《条例》知识讲给更多村民听,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条例》,自觉按照《条例》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引导村民更好地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凝聚建设家乡的强大精神力量。

漆桥街道村民吴同进说:“我要把今天学习的知识多讲给身边的孩子们听,让孩子们牢记历史、勿忘国耻,扛起自己肩头的使命,努力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材。”

B“牢记历史,茁壮成长,成长为共产主义接班人”

地点:鼓楼区华侨路街道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五台山丛葬地

12月4日,2023年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公众宣讲活动来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五台山丛葬地。40余名市民身着深色衣服,伫立在五台山丛葬地纪念碑前认真聆听宣讲,氛围庄严肃穆。

活动现场,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人刘伟就《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立法意义、立法内容以及对每一个公民的具体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宣讲。

据了解,2018年6月,《条例》起草组组织律师实地走访调研了全市17处死难同胞丛葬地和2处纪念地。为客观评估《条例》实施效果,2019年11月,在《条例》即将实施一周年之际,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又安排律师再次前往19处死难同胞丛葬地、纪念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丛葬地、纪念地现状,并与《条例》实施前作比较分析,提出管理与保护建议,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完善公祭场所和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提供参考。

刘伟介绍,从2019年回访至今,参与《条例》起草的律师一直在用行动持续关注丛葬地的保护和管理,发起制作了遇难同胞丛葬地电子地图,安排专人来到电子地图上没有标注的丛葬地,进行实地定位,传输点位信息,上传场景图片。在今年国家公祭日前夕,相关单位已更新完善19处丛葬地、纪念地的电子地图,方便广大市民悼念哀思。他认为,《条例》实施5年,当前主要取得了三个成效,其一,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更加明确,比如丛葬地的环境改善非常明显;其二,市民的行为更加规范,近些年在国家公祭日当天,许多市民在街上听到警报声会不约而同地摁喇叭鸣笛;其三,对于执法单位来说,法律依据更加明确。

五台山社区党委书记欧丽华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她将在平时社区的各项工作中,呼吁更多人遵守宪法及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国家公祭活动期间,根据《条例》保障社区工作正常运行。

宣讲结束后,市民们集体默哀,随后来到丛葬地纪念碑处献花悼念,大家在公祭宣传条幅上签名并写下了自己的和平祝福。“希望孩子们牢记历史、茁壮成长,成长为共产主义接班人。”市民李志说。

C“更加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

地点:建邺区南京宪法公园

走进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南京宪法公园,沿着直径82米的圆形廊道向前,60个重大法治事件逐一展示。旗阵广场上,100面红旗迎风飘展,庄严肃穆。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法律是最稳的压舱石。国行公祭,法立典章。以法立身,心存敬畏……”12月8日上午,2023年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公众宣讲活动走进南京宪法公园,南京市律师协会向全社会发出《和平倡议书》,号召大家严格遵守《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永矢弗谖,祈愿和平。

《条例》对普通市民的行为有哪些具体要求?如果违法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国家公祭活动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宣讲中,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人杨博炜就《条例》的组成、意义、具体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普法宣讲,为现场百姓答疑解惑。他表示,通过此次宣讲,一方面是想要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条例》,了解国家公祭日以及相关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希望通过宣讲,让广大群众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我家住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附近,每每经过都会感慨经历了苦难的民族,会更加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我将当好居民志愿者,向每一位外来游客、每一位居民宣传好《条例》,拓展更多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行为。”市民宋艳薇颇有感触地说。

“听完宣讲感触很深,能深刻理解《条例》的含义和内容。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在今后工作中也要多多利用辖区资源,做好法治宣传惠民的活动,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市民贾思雨说。

D“今天,我更加明白了‘默哀一分钟’的意义”

地点:浦口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2月11日下午2时20分,在南京市浦口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来自全区的100名中小学生代表身着校服、佩戴红领巾,庄严肃穆地列队站立,2023年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公众宣讲活动来到这里。10分钟后,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在此进行。

活动开始,现场播放的一段VCR带领学生回顾那段沉重惨痛的历史,让学生明白国家公祭日的意义、了解南京大屠杀的真相。随后,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人刘伟对《条例》进行了讲解。同学们了解到,每年的今天,人们在同一时间为遇难同胞默哀,“默哀一分钟”被明确写入了《条例》。《条例》还明确,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举行悼念活动或者参观国家公祭设施时,应当真诚缅怀逝者,保持安静肃穆,不得亵渎、损毁国家公祭设施,不得身着、佩戴与国家公祭设施环境、氛围不符的服饰、图标,不得扰乱公共秩序等。

在互动分享环节,来自浦口区行知小学五一中队的刘潇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今天,我更加明白了‘默哀一分钟’的意义在哪里,因为历史从未远去。从一馆到一城,从一日到一年,我们以法的名义守护那段沉重的记忆,我们更以红领巾的名义庄严宣誓: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更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奋发图强,为祖国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据悉,目前,《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小学、初中、高中3个版本已全面进入江苏省内的中小学生课堂。“不管是《条例》还是《读本》,还是今天的这个活动,我相信孩子们一定会受益良多。”浦口区行知小学大队辅导员殷雨星表示,未来他们会采用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让每个孩子都能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记者 张希 余梦迪 卫凌云 刘全民 肖凡 陈舟扬 鲁舒婷

通讯员 孔越辉 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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